关于陕西人社厅2022年度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的情况介绍
一、评审范围
1.在我省各级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技术人员。
2.当年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参加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人员参加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作风端正,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
2、应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聘任高级工程师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
3、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冠享职称了解到应该从2018年开始,每人每年参加公需课不少于24小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小时。
4、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推荐上报人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比例申报,岗位年内有空缺、可聘用的,可以推荐申报。冠享职称告诉您,严禁超岗位申报。
(二)专业理论条件
申报人员参加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应具备以下专业理论条件之一:
1、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科学实践能力强,全面掌握本专业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
2、在本专业领域中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和关键技术突破,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了本专业领域发展。
3、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完成本专业领域重大项目,能够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5、承担的重点项目技术报告,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本行业领先水平。
6、发表的本领域研究成果,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高学术价值。
7、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能够有效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三)工作经历与能力条件
申报人员聘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应具备下列工作经历和能力之一:
1、具有主持大中型工程技术项目或重点科技项目全过程的经历,该工程或项目得到社会承认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
2、具有将先进技术或新理论应用于科研和生产实际工作、开拓新的应用研究领域或解决生产实践中重大技术问题的经历。
3、具有组织编制本学科或本行业先进水平的技术发展规划的经历;或具有撰写大型工程、重大科研课题立项论证报告的经历。
4、近五年来具有主持技术工作、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开展科研和技术工作的经历。
5、具有丰富的综合分析、判断、总结能力,有提出重大、重点项目的课题选题、立项论证报告、实施方案、方案设计的能力和经历。
6、具有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的能力和经历。
7、具有主持新资源、新产品、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的勘察、设计、研制、培育、开发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推广的能力和经历。
(四)业绩、成果条件
申报人员参加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应在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取得的业绩、成果须符合以下列条件中的任意两项(含)以上:
1、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并具有获奖证书;或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需提供批复文件和获奖证书)。
2、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2项以上,均为完成人;或在企业工作,获得授权且已转化应用的实用新型专利3项以上,均为完成人。
3、主持或作为前三完成人承担过科研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4、主持或作为前三完成人完成2项以上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5、主持或作为前三完成人完成2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通过成果验收与鉴定,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表彰、奖励。
6、主持或作为前三完成人承担过2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等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并获得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表彰、奖励。
7、主持或作为前三完成人承担过2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并获得省(部)级主管部门的表彰、奖励。
8、作为排一起草人,主持编制过1项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或2项省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并实施,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9、主持或作为前三完成人解决过重大关键技术难题或填补同行业某一技术领域空白,并通过省部级单位鉴定或验收。
10、获得专家荣誉称号或入选市级人才工程项目。
11、聘任高级工程师期间,作为排一作者,在所从事工程技术工作领域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每篇论文不少于2000字;或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独著10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10万字以上(合著需提供出版社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著作均需提供网络查询截图。
12、任大中型企业总工程师或生产技术负责人,任期内企业年营业收入额达4000万元以上并安置400名以上人员就业,多次解决企业技术难题,帮助企业完成了较大数额的税收,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总工程师或生产技术负责人,企业年缴纳税金300万元以上或安置300名以上人员就业(需提供任职文件、社保及完税证明)。
(五)破格条件
冠享职称了解到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聘任高级工程师不满规定年限要求,但工作实绩突出的人员,符合专业理论和工作经历与能力条件,且达到上述业绩、成果条件中任意三项者,可破格申报正高级工程师。
(六)职称外语、计算机能力要求
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做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主确定。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近三年来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企业、个人有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5、参评人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全省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三、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信息公布(2022年11月11日前完成)
各市人社局、各相关单位转发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文件,公布参评条件、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等相关事项。
(二)单位审核公示(2023年1月20日前完成)
(三)评审公示
省人社厅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组建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并召开评审会议。
四、有关事项
(一)人选推荐。各市、省级各部门可根据本地区、本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展实际状况和正高级岗位职数情况,择优推荐人员。
(二)职称资格确认。外省调入我省的正高级工程师,按照职称确认工作要求和我省正高级工程师任职条件进行资格确认。
(三)职称资格转换。已评聘非工程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工程技术岗位,须在工程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正高级工程师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
(四)年限及论文要求。参评人员的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参评论文、科研项目等发表、结项时间截止到2022年10月31日。手册、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等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
(五)、个人工作总结(需反映个人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情况)。
五、有关要求
1、所有参评人员均须参加现场答辩,答辩环节安排另行通知。
2、请参评人员及各单位按时完成申报、审核、上传等工作,参评人员申报时间截止为2022年12月25日;不予受理。
3、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以联系我中心工作人员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