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爱党爱国,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工程技术领域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2.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小时。
3.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中级职称:
( 1)博士研究生毕业可直接评为中级职称;
(2)硕士研究生毕业担任助理职称2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职务4年以上;
(4)大专毕业担任助理职务4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
(5)中专(高中)毕业担任助理职务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三年以上;
(6)无学相同相关学历,担任助理职务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
3、高级职称:
(1)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2年;
(2)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4年;
(3)大学本毕业取得中级职务5年;
(4)大专毕业取得中级职务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八年。
(5)中专、高中毕业取得中级职务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三年。
联系人:安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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