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理论知识 较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必备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1.从事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与经历,并在担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实践之一:
(1)曾主持过中、小型水利电力工程(中型水库、河道枢纽、灌区、泵站、供水站、小型水电站、县级电网等)科研工作的全过程;
(2)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完成的科研课题或科研项目,通过厅(局)级以上部门鉴定;
(3)作为专题或分支专业、专项方法的技术骨干参加过省、部级重点科研攻关项目的全过程;
(4)在科研工作中,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参与编写研究大纲,确定技术途径或科研方案;
(5)曾参加过科研课题和科研项目的方案、报告的评审工作,具有对科研成果报告的性、使用价值和所达到水平进行评估的能力与经历;
(6)曾负责主持过二个以上模型试验的具体操作以及测验项目数据的采集;
(7)曾具体承担过二个以上水利电力科研项目的原型观测资料收集、资料分析、数值计算、资料整理。
2.从事规划设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与经历,并在担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实践之一:
(1)曾参与大、中型项目(大、中型电站、跨县电网等)的规划、勘测、设计工作,担任大、中型项目中的专项负责人,参与编制中型以上项目的规划、勘测任务书;
(2)曾担任中、小型项目负责人;或主持小型项目设计的全过程,并能进行项目核算,参与编写阶段技术报告;
(3)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编写有关技术规范、技术标准二项以上;
(4)曾参与编写二项以上中型及以上项目的规划、勘测、设计大纲、任务书,或独立编写中型以下项目各阶段专业技术报告说明书、技术专题报告、技术总结等技术文件;
(5)在已完成的本专业技术工作中,吸收采用了国内外先进技术,应用新技术、新方法,经专家鉴定公认在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6)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规划、勘测、设计项目的主要参加者;
(7)县级及以上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规划、勘测、设计项目的主持人或二项以上的主要参加者。
3.从事施工建设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与经历。
陕西拓博田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