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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工程师评审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12-16 10:28:46 浏览次数:42次
区域: 西安 > 雁塔 > 雁塔周边
类别:资格认证培训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南飞鸿广场
2020年工程师评审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人事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8〕2号)文件精神,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减少人才重复评价,现对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通知如下:
  一、根据人社部和相关国家部委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与职称有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无需重新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二、对于符合对应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用人单位可按照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有序开展聘任工作。
  三、对目前国家已取消的职业资格,原取得的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四、各地区、各部门要指导用人单位做好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工作,严格执行政策,不得擅自扩大对应关系,对政策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今后国家出台有关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新规定,按国家规定执行,不再另行发文。
建造师:一级:工程师
        二级:助理工程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工程师
              初级:助理工程师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工程师
注册类工程师相当于工程师职称,凡是有上述职业资格证书,均可以申报高一级职称,具体详情可以咨询杨老师。
备注:有职业资格对应考试的不在参加评审,如工程造价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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