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拓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区内各有关单位:
高新区2020年度下半年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报名工作于7月9日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人事档案在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托管,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所有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
(二)人事档案不在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托管,但在高新区登记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的专业技术人员,需由档案所在地人社职改部门开具委托评审函一份,并配合在评审表格相应位置盖章。(本条仅限档案所在地部门不具备开展职称工作条件的人员)
二、职称评审基本条件
(一)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热爱祖国,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专业技术人员每个年度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工作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要求其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至少合格。
(三)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结合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掌握新信息,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应按有关规定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三、工程师职称的评审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理工科专业中专毕业以上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理工科硕士(在职)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二)不具备以上工程师申报条件,但符合下列破格条件之一,可不受学历、资历限制直接申报评审工程师。
1、本科或大专毕业未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但在高新区非公企业长期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担任企业技术骨干,符合工程师评审其他条件,达到工程师评审总的工作年限要求可破格申报(此条仅限破资历);
2、个人获区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主管部门授予的有关生产、经营和管理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先进荣誉称号;
3、在当地(区县)有一定经营规模和良好经济效益的重点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和经营者;
4、获得市(厅)级三等(区县级二等)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参与者(获奖证书有署名);
5、产品被授予省级产品或商标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和经营者;
6、新产品的研制通过市(厅)级鉴定的企业主要参与者(鉴定或立项书有署名);
7、参与市(厅)级技改和技术攻关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鉴定或立项书有署名);
8、产品在省、市级行业协会组织的评比中获Z高奖的企业主要参与者(获奖证书有署名);
9、作为主要起草人,负责完成本专业领域国际或国家行业技术标准的起草制定,并予以实施;
10、获得发明专利一项(为前三完成人)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均为D一完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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