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年陕西省中高级职称评定申报条件说明及政策
近年来,随着就业、晋升压力的加大,申报职称已经成为专业技术人员热议的话题之一,顺利的通过职称考试或评审已经成为中青年技术工作者迫切的需求和目标,但是由于职称申报的特殊性、专业性、严肃性以及规范性等特点,通过的难度逐年增大,加上各专业技术人才对职称申报工作信息和要求的不了解等诸多原因,错失了多次申报的机会,或者由于申报经验的匮乏,导致申报未予通过,甚为可惜。
一、政策变动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行个人自主申报、社会化评审的办法,原则上每年评审一次。凡与我市企业、各类民办非企单位和社会团体签定劳动合同、服务协议(或在我市办理人事代理以及符合人才柔性引进政策的专业技术人员),并符合地方职称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身份、入户、单位和人事档案关系所在地的限制,均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2、职称申报材料可直接报送相应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委会,后同)组建单位,
3、人事局共9个职称申报点,分别设在各县(区)人事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4、职称申报材料包括: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一式2份);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中级一式12份,高级一式15份);
(3)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继续教育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能力、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论文、论著、译作、解决专业技术难题的技术报告或实例材料原件;
(6)任现职以来的工作学习总结;
(7)近期2寸免冠正面照片一张;
(8)评审条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来由分析
以往职称评定过程中,或多或少存在评聘脱节现象,即评职称的不是用人主体、用人主体恰恰没有评职称的权限。这就很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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