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对象
在私营企业、港澳台侨独资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以及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和在市、县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陕西工程师职称评审基本条件:
助理职称评定条件 :
1、硕士研究生学历,经考察合格后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直接认定;
2、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3、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4、中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5、无专业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中级职称评定条件:
1、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
2、大专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3、中专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5、硕士研究生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可参加评审,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三、材料要求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专业技术评审表。
2、工作证明。
3、***复印件两份。
4、***书两份。
5、2寸蓝底照片两张。
6、现有工程师复印件一份
7、继续教育合格证(没有的不准备)
8、2000字以上参评论文两篇,不做发表要求。(没有的不准备)
(备注:没有参加职称计算机和职称外语考试的和没有发表论文的朋友可直接提交《专业技术评审表》和照片、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复印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