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职简介
2007年办公厅颁发的[2007]73号文件《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明确了对各类职业资格有关活动进行集中清理,其中包括各类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设置或组织实施的职业资格及相关考试、发证等活动,各类企业面向社会设置或组织实施的职业资格及相关考试、发证等活动。所有相关职业资格由劳动保障部门纳入统一的职业资格管理.
在劳社鉴函[2007]103号中正式将健身教练纳入到国家职业资格技能鉴定行列(健身教练的编码为404030141),这意味着健身教练(私人教练)工作需符合国家的职业标准。将使健身教练行业的执业资格做到制度化、正规化、统一化,全面提高健身教练水平和职业标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体育总局颁发证书。该证书是健身教练执业的资格证明,如教师证、会计证等, 全国通用,长期有效。
培训对象
凡在从事或准备从事健身教练职业的退役运动员、退伍军人、医务工作者、健身场馆工作人员(包括各类兼职全职教练、会籍)
培训方式及内容
一、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由健身教练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师,并依据《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教练)培训大纲》对学员进行授课。
二、培训内容
1、公共理论部分,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职鉴指导中心的培训大纲要求,多方面提高学员的综合能力。
2、专业理论部分,按照培训大纲要求并结合健身教练职业等级鉴定标准进行。
理论主要包括:
健身教练概论;
运动人体科学基础知识;
营养学基础知识;
健康与体适能;
运动技术的基础知识;
运动计划原理与制定;
销售与客户服务;
3、实践技能包括:
多种肌肉训练及伸展方式;
多种器械使用方法
鉴定考核
由体育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织鉴定。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操技能考试。
理论分为专业理论和公共理论两部分。实操分为体能考试和实操考试两部分。
理论:理论满分100分 实践技能满分100分。
体能为考核项目,没有分数,体能通过者方可参加实操考试;体能不能通过者,不能参加实操考试。
考试通过:理论成绩和实操成绩同时大于等于60分方可通过。考试不及格下期可免费再学, 补考费自理。
补考费用:150元。
补考规则
如果理论考试通过,实操没有通过,2年内补考只需要考实操,理论不需要再考。
考试通过后,一个月会出成绩
弗里德姆健身学院是国家体育总局授权的国职培训基地。培训结束后由体育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委派考评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分理论和技能,考核通过后颁发健身教练国家职业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