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工种: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列入的职业工种范围内,技师、高级技师职业(工种)理论科目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鉴定时间 :今年通用工种技师、高级技师理论考试为5次,分别为2019年统考日3月23日,5月18日,8月24日,9月21日,11月23日的上午9:00-11:00。 所有职业的技师、高级技师理论考试必须安排在统考日进行。
三、报考条件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及以上。 2、高级技工学校或高等职业院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以上的。 3、持有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生产一线本职业工作1年及以上入读技师学院或高等职业学院(学制三年)的毕业生。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及以上,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5、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从事本职业2年及以上。 6、取得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现从事本职业工作的人员。 7、参加以高级职业标准设置的国际级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奖者:一类技能竞赛前二十名、二类技能竞赛前十名获奖者;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八名、二类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奖者;地级市技能竞赛前三名获奖者。 8、有本专业(职业)发明、创造并获得国家专利者。 9、技术革新项目年创经济效益10万元以上,并获省技术革新三等奖、地级以上市技术革新二等奖以上者。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及以上。 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从事本职业1年及以上且经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现从事本职业工作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