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评审范围
人事关系在县以上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并在有合法生产、经营手续的单位中直接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变更工作单位的,须在现工作单位工作2年以上。2015年12月31日前已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列入本评审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积极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学历资历条件(以下学历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
1.博士研究生学历,聘任工程师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学历,聘任工程师4年以上;
3.大学本科学历,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后取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
4.大专学历,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后取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
5.中专学历,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8年以上(后取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本条仅适用于县及县以下(不含市辖区)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三)破格申报(晋升)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任职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破格申报:
1.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一等奖名,国家自然科技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三等奖名,二等奖前二名,一等奖前三名;
2.在高新技术成果引进转化推广工作中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在企业管理中求实创新、锐意改革,取得了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者;
3.引进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或特殊人才。
(四)继续教育条件
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继续教育有关文件规定,继续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8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24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学时。
论文:中级工程师:省级刊物发表论文1篇,高级工程师:刊物发表论文2篇
可以参考的专业:工程师分类 :工民建工程师、建筑工程师、建筑设计工程师、建筑装饰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师、工民建安装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师、测量工程师、结构工程师、暖通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岩石工程工程师、土岩方工程师、工程测量工程师、市政工程工程师、园林建筑工程师、风景园林工程师、园艺工程师、园林工程师、园林绿化工程师、古建筑园林工程师、腐蚀与防护工程师、设备安装工程师、路桥工程师、路桥施工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隧道工程工程师、市政工程师、市政道路工程工程师、概预算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电气工程工程师、电气设备工程师、电气自动化工程师、制冷与空调维护工程师、热能动力工程师、机电工程师、机电工程工程师、化工工程师、机械工程师、机械制造工程师、机械机电工程师、汽车维修工程师、水利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师、水电工程工程师、锅炉、窑炉、计算机技术。
联系人:李老师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电视塔下车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