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公布
不晚于2022年底前,公布参评条件、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二)助理工程师、技术员申报
1.个人申请
参评人员填写《评审表》,提交反映本人技术水平、能力、业绩贡献的材料和有关学历、资历、获奖证书等材料,并提交任现职以来技术工作总结。破格人员须填报《破格申报表》。
单位送审
用人单位负责对参评人的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近5年年度考核情况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单位集中上报。
集中报送
参评人员的材料由单位统一报至评审委员。评审委员会不受理个人上报和越级上报。
4.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
(1)评审表格类
1.1《评审表》(A4纸)3份(全日制毕业生认定、系列转换、资格确认的人员不填);
1.2《全日制统招毕业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8份(仅全日制毕业生认定人员填写);
1.3《陕西省技术人员转换系列聘任技术职务审批表》8份(仅系列转换人员填写);
1.4《陕西省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表》8份(仅外省、驻陕、转业调入我省的工程系列技术人员填写)。
(2)评审材料类
2.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3份;
2.2公示;
2.3申报人员身分正复印件3份;
2.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2.5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认定人员不提供此项);
2.6劳动合同或聘书复印件各5份;
2.7继续教育相关材料7份;
2.8技术工作业绩水平的工作总结6份;
2.9其他资料:参评人任现职以来获奖书、论文论著、专LI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各1份。
上述申报材料按照1-9顺序整理装订装入档案袋,编制材料目录表及封皮,材料目录表应粘贴在档案袋封面并标清相关材料数目,统一上报。申报单位同时上报《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及《技术职称资格评审人员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3)其他材料
申报人员两寸近期蓝色背景免冠照3张,并提供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格式要求:JPG、JPEG格式,626像素(高)×413像素(宽),大小不超过100K。
四、有关情况说明
(一)职称资格确认
外省调入我省的工程系列技术人才职称确认按照确认工作要求和我省对本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评委会对申报人员可同时进行职称确认和职称晋升评审。
(二)职称资格转换
已评聘非工程系列的技术人才,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工程技术岗位的,须在工程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本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
(三)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
高技能人才申报技术职称,本人从事须与申报的技术职称相同或相近,具体评审条件按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与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36号)执行。
(四)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根据人社部和相关文件规定,技术人才参加统一考试取得与职称有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对应关系按照省人社厅《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181号)执行。
(五)评审费
高、中、初级(含技术员)评审费分别咨询我中心工作人员。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我中心工作人员应当一次性告知申报人员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参评材料若存在涉密情况的,参评材料须进行脱密处理,所有报送材料不再退回。
(二)申报人员的文化程度、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时间截止为2022年底,参评业绩成果等完成时间截止2022年底。手册、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等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
(三)参加高工评审人员均须参加答辩,答辩环节安排另行通知,具体以通知为准。
陕西省初级职称评审要求
西安其他教育培训相关信息
12月9日
12月5日
12月4日
11月26日
11月25日
11月22日
11月21日
11月20日
11月19日
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