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我国的征税管理制度越来越严格,正规化,税务系统也在不断的完善,同时针对于的各项税收也是在不断的进行优惠。特别是金税三期系统后,在大数据的自动扫描下,很多企业都只能老老实实的根据实际做账,以前的一些钻空子的路子都是行不通了。
于是,现在的企业大多都在通过一些合理的税收筹划方式,改善企业的经营方式,改变一些业务形式,通过业务分包,利润分流等形式降低自身的综合税负。
如当下比较流行的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的方式就是降低企业所得税,合理公转私的好途径。
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个人出资独自运营,归个人控制,全国范围内都可以,投资所得由个人所有,当然也是无限责任。且个人独资企业依法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其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附加税及个人经营所得税后就完税了。
通过在税收洼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将原公司的部分利润以运营成本的方式转入至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可开专票抵扣,经营所得税按照10%的应税率核定,换言之,不要求进项成本的情况下,直接核定开票额的10%作为利润,然后对照五级累进税率表计算经营所得税,综合税负在3%以内就可完税了。
也可以直接将承接的业务转移至个人独资企业中,另外高薪员工,股东高管分红等都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解决。
当然除了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征收外,其实自然人代开个人所得税也是可以核定征收的,但大多数情况在自身本地的税局代开一般是按照劳务报酬20%起的税率进行的。笔者所了解到的山东地区的自然人代开可把个人看做一个个体户的形式,按照个人经营所得税纳税核定征收为0.5%,增值税1%,附加税为0.04%,综合完税凭证1.54%即可完税。
税收洼地个人独资核定征收有什么样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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