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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购房合同票据丢失需要登报么

更新时间:2018-08-27 16:07:11 浏览次数:740次
区域: 西安 > 新城 > 自强路
类别:报纸杂志广告
地址:西大街桥梓口如意大厦705

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丢失,是需要登报公示的!

买房协议还有预付首付款收据丢了的解决办法:

  1、买方拿着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去开发商那里;

  2、开发商手里有首付款发票的底联,确认买方身份无误后,一般开发商会让本人签订首付款发票丢失的声明(这时候就要去登报声明,原购房合同,收据丢失声明);
  3、带着遗失登报的报纸去开发商那,然后会给重新补办首付款票据,合同的。
  4、在此期间没有高额的费用,因为自己的声明之前的那张首付款发票已经失效了。

注:遗失声明一般要求在市级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才有效,网络发布是无效的,不具有遗失声明的法律效力。正常的应该是在地级市以上主流报纸,陕西公认报纸《西安晚报》《三秦都市报》刊登遗失公告

登报专线:029-86692100;15319420816,Q Q/微信:942210026R03;

案例:

★本人谢阳购买上东大道项目三幢11405号房发票号码16981103金额449148元合同编号0165265合同登记号Y16105492 发票及合同原件丢失声明作废
★本人高红购买北康豪城项目3幢11203号房,金额898166元,合同编号3042327合同登记号Y11085877.收据、合同丢失,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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