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委托人委托验资机构验资需按规定办理委托手续,填写委托书;
2、公司章程;
3、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投资单位上月末资产负债表;
5、投资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6、各类资金到位证明:
(1)以货币出资的应提交银行进帐单、对帐单与询证函(需在银行开设公司验资帐户);
(2)以非货币出资的,应提交经有法定评估资格的机构评估的报告书和财产转移手续;
(3)以新建或新购入的实物作为投资的,也可以不经过评估,但要提供合理作价证明。建筑物以工程决算书为依据,新购物品以发票上的金额为出资额。
7、验资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验资后,验资机构应出具验资报告,连同验资证明材料及其他附件,一并交与委托人,做为申请注册资本的依据。
依照《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是表明公司注册资本数额的合法证明。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定验资机构是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师事务所,具体由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注册会计师或在审计师事务所工作的经依法认定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注册审计师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