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子与信息技术; (二)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技术;(三)新材料及应用技术;
(四)先进制造技术;(五)航空航天技术; (六)现代农业技术;(七)新能源与节能技术;
(八)环境保护新技术;(九)海洋工程技术; (十)核应用技术;(十一)其它传统产业改造的新技术
条件:
1、从事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业务。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运行机制良好。
3、企业负责人熟悉本企业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且是本企业的专职人员。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
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
或服务的劳动密集型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科研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20%以上。
5、年总收入在100万元以上,有与其规模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
6、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应占本企业每年总收入的5%以上。
7、企业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的总和应占本企业当年总收的60%以上。
8、企业章程明确,组织机构健全,技术、财务管理制度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