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企业已经成立一年以上,是允许做企业名称变更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企业申请变更的名称,属登记机关管辖的,由登记机关直接办理变更登记。
不属登记机关管辖的,登记机关应当对企业拟变更的名称进行初审,并向有名称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上应当载明原企业名称、拟变更的企业名称(备选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投资人名称或者姓名、登记机关的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有名称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到《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后,应在五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核准的,发给《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二驳回的,发给《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登记机关应当在核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有关登记情况送核准企业名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三十日内,企业应当申请办理其分支机构名称的变更登记。
在这里,西安代理注册公司力众财务还要强调一点,如果您的企业成立还不满一年,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无特殊原因在一年内不得申请变更。”